當地時間周三,美國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特斯拉首席執行官埃隆·馬斯克(Elon Musk)的請求,即終止履行他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達成的和解協議。同時,法官還駁回了馬斯克提出撤銷SEC新傳票的動議。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劉易斯·利曼(Lewis J. Liman)表示,他將繼續維持原判,因為馬斯克是在“知情和自愿”的情況下同意遵守該法令條款的。
2018年8月7日,馬斯克在推特上宣布,他正在考慮以每股420美元的價格將特斯拉私有化,并已獲得融資。當時,金融監管機構指控特斯拉和馬斯克向投資者發表了“虛假和誤導性”的聲明。
在馬斯克的推文發布后,特斯拉的股價躍升了6%以上,特斯拉當天暫停了交易。之后的幾周里,這家電動汽車制造商的股價始終在上漲。
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特斯拉和馬斯克各自同意支付2000萬美元的罰款。馬斯克還不得不辭去特斯拉董事長一職三年,并同意不聲稱自己是無辜的,也不否認SEC的指控。
最后,馬斯克還同意自己的某些推文在發表前接受證券律師的審查,比如推文中包含可能影響特斯拉股價的重大商業信息。
然而,馬斯克最近表示,他只同意在2018年履行和解協議的條款,因為這對特斯拉的生存至關重要。他解釋稱:“銀行告訴我,如果我選擇不與SEC和解,銀行將停止提供營運資金,特斯拉將立即破產。這就像拿槍指著你孩子的頭。”
今年3月,馬斯克在法庭上提出了推翻該和解協議的初步請求。馬斯克和他的律師辯稱,該法令“踐踏”了他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對他的言論施加了事先限制”。
然而,利曼法官不同意馬斯克的觀點,并表示他已經簽署了協議,就必須遵守。他說:“馬斯克現在不能通過簡單地哀嘆他當時覺得自己必須同意這項協議,以此來尋求撤回他明知并愿意遵守的協議。”
他還駁斥了馬斯克侵犯其第一修正案權力的論點,并寫道:“就連馬斯克也承認,他的言論自由權利不允許他從事或可能被認為是欺詐或以其他方式違反證券法的言論。因此,和解協議并沒有強加給他‘聯邦法律不允許’的義務。”
此外,利曼法官還拒絕了馬斯克終止SEC對馬斯克和特斯拉發出新傳票的請求。該傳票針對馬斯克去年11月6日開始的民意調查,當時他詢問數千萬粉絲是否應該出售其所持特斯拉10%股份,傳票旨在確認馬斯克發布推文之前是否接受了審查。
馬斯克的律師表示:“任何事情都不會改變事實,那就是馬斯克當時正在考慮將特斯拉私有化。五年后留下的只有剩余的訴訟,這將繼續讓真相越來越清晰。”(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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