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震驚的原滴滴高級技術總監于曉聲千萬受賄案細節浮出水面。
今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布刑事判決書,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高級技術總監于曉聲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在滴滴的VIE架構中,嘀嘀無限協議控制滴滴的經營實體,而于曉聲原為滴滴基礎平臺部高級技術總監,歷任新浪項目經理、百度運維部高級項目經理、百度系統部高級項目經理、獵豹運維部總監、高德運維部總監、阿里巴巴高德PE負責人。
滴滴曾在2020年6月16日發布公告,稱于曉聲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向供應商提供“幫助”,并收受供應商巨額好處費及購物卡、汽車等物累積超過1000萬元。
北京海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于曉聲在嘀嘀無限公司任高級技術總監期間,負責網絡服務器的建設和運營,包括參與服務器采購的招投標,嘀嘀無限公司采購招投標的流程為:于曉聲所在部門先給各公司提供的服務器打一個技術分,在開標現場公布,再按各投標公司給出的報價折合成一個分,兩個分加一起分高者中標。
在滴滴供應商北明軟件有限公司投標案例中,北明公司原本不是合理中報商,但于曉聲通過運作,修改技術分并指導北明公司調整報價,最終使得后者中標。
服務器采購框架協議證明,嘀嘀無限公司與北明公司自2016年至2019年簽訂了多份服務器采購框架協議,寫明的合同金額8000余萬元。另外付款記錄證明:2016年至2020年,嘀嘀無限公司向北明公司共計匯款2.8億余元。
作為回報,于曉聲收受北明公司77.26萬元,以及奔馳GLE一輛,價值70萬元左右。天眼查資料顯示,北明軟件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常山北明100%控股的全資子公司。
A股另一家公司浪潮也卷入其中,于曉聲收到浪潮公司的好處費高達720萬元。
除了北明和浪潮,于曉聲還為聯想公司和華為公司調過技術分。
在公開報道中,自2016年起于曉聲在滴滴服務器采購過程中為供應商中標收取好處累計超過1000萬元。包括現金、購物卡、奔馳越野車、醫療貴賓卡等,其還要求供應商人員長期為其家庭提供私人服務,包括不限于安排家人旅游、安排專車和司機供其家人使用等。
一審判決書顯示,于曉聲在受賄北明公司案件中,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幣50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約1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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