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被告代理詞格式范文 第1篇
我國憲法將民事行政訴訟的檢察監督工作交予檢察機關,是其工作中的一項重要職責與職能。通過調解、審判,保證司法對訴訟雙方公平,保證偵查過程無違法偏私行為發生。
就實踐方面來講,我國的檢察機關在處理民事行政訴訟檢察監督時,并未將民事與行政這兩類實際區分開來。然而,無論是在監督的對象、方式和功能方面,二者均存在很大的區別,不可歸為一類。從我國司法部門所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數據來看,在一年的時間內,發生數百起民事行政案件,而真正得到檢察監督的,所占比例不到40%。這也就說明了我國現階段檢察監督部門在民事行政類訴訟案件上的過大負荷,加重檢察監督機關工作量的同時,也導致一些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無法真正受到檢察和監督。再有,我國檢察機關在民事訴訟案件的受理比重上要遠大于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得不到足夠的重視,也屬于檢察機關工作職能的缺失。而且,就本質上來講,在處理民事訴訟案件時,檢察院與法院之間存在固有矛盾,此種矛盾不利于民事訴訟案件監督機制的有效開展。因此,針對我國民事行政類案件的檢察監督體制,必須將民事訴訟案件與行政訴訟案件區分開來,以促進其獨立化的發展方向。
(資料圖)
行政訴訟被告代理詞格式范文 第2篇
代理詞無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體通用的文章結構,一般的代理詞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詞都應有一個確切的標題,標題應反映案件性質和所代理的當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訴訟代理詞”等,使聽眾一開始就了解代理詞的性質。因為代理詞是一種講演辭,主要向合議庭陳述,因此開頭的習慣稱呼語是:“審判長、審判員:”
二、序言
序言亦即開場白,要盡量簡潔,重點在代理意見部分。
序言包括:
1.說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擔任本案當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說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進行工作的情況,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閱案卷、調查了解案情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與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訴訟案件中作為我的代理,參加訴訟。
代理行政訴訟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與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訴訟案件中作為我的代理,參加訴訟。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_年x月12日至x月15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并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如下。
一、實踐經驗
1、以事實為依據。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反《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注重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規范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范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靈活運用證據規則。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三、法律文書的寫作
1、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余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了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了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對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后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于自然債務,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并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于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盡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匯。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行政訴訟被告代理詞格式范文 第3篇
我國檢察機關在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的檢察和監督上,首先在法律上就有明顯差異。然而檢察機關卻將二者放在了同一職能部門進行檢察和監督活動。二者在監督對象、監督功能定位、監督方式和訴訟原理上皆存在不小的差異,從而易導致檢察監督工作混亂的情形發生。
參考文獻:
[1]潘威偉.行政訴訟檢察監督與民事訴訟檢察監督的比較研究[J].法制與經濟(下旬刊),2013,(12):115-116,118.
[2]白建云.民事行政訴訟違法行為調查中的幾個問題[J].中國檢察官,2012,(5):.
[3]鞏富文,田鶴城.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關系論[J].人民檢察,2011,(6):26-30.
[4]邰桂艷.行政訴訟檢察監督的異化[J].湖北警官學院學報,2014,27(4):158-161.
格式范本
【文書樣式】
XXX訴XX一案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或人民陪審員):
根據《XX訴訟法》第XX條之規定,XX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當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擔任本案當事人XXX的訴訟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訴訟代理人進行了閱卷并進行了全面調查,今天又參加了庭審,對于該案有了較為全面的了解。
根據法律和事實,本訴訟代理人發表如下代理意見,請合議庭在合議時能予以考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訴訟被告代理詞格式范文 第4篇
在我國相關法律中有明文規定,人民檢察院無論是對行政訴訟案件還是民事訴訟案件,都擁有同等的監督權力。且兩種檢察監督體制在細節上存有一定的差別。通過對不同監督體制的分析,將二者分開處理,是促進檢察監督機制獨立化發展的重要手段。
從監督對象上看,檢察機關對行政訴訟的監督主要是以行政單位為監督對象,不對當事人進行監督活動,控訴雙方在地位上存在一定差距;而民事訴訟的監督對象,是對包括當事人在內的檢察監督,且對當事人和整個訴訟活動都要進行監督檢察。由此可以看出,相對于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在監督對象上,具有權力更大、涉及更廣、難度更高的特點。
從功能定位上看,檢察機關對民事訴訟的監督功能主要體現在,針對行使司法過程和權力的法院審判進行監督;而在行政監督功能方面,則除了履行監督職能外,還具有在審判過程中,保障原告與被告皆具備的獨立行使訴訟權益。而由于行政訴訟案件的復雜特點,就法律方面來講,檢察機關對行政訴訟案件的監督更需肩負監督和保障職責。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不僅在于對人民法院審判活動和當事人訴訟活動的監督,還在于通過這樣一種監督機制,將檢察權能和審判權能統一起來,即以司法權之權威形成對行xxx的有效制約,進而實現對審判權和訴訟權的有力保障。
從監督方式上看,檢察機關對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皆具有監督職責。在此過程中,檢察機關可以以“抗訴”的形式來實行監督責任。就目前我國檢察機關的抗訴而言,由于在行政訴訟案件方面,對檢察機關行使抗訴權力上,對理由以及理由和理由之間的關系和適用范圍都并未作出明確的規定,給檢察機關就行政訴訟案件提起抗訴增添了難度,以致于檢察機關常常運用民事訴訟案件的抗訴模式。從而造成在運用“抗訴”方式監督時,出現了形式混亂的局面。基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案件“抗訴”模式,對促進檢察機關工作效率和檢察監督獨立化發展而言,十分必要。同時,檢察監督部門還應當注重于對新的監督方式的開發和創建,緊跟時代潮流,行使檢察監督職能。
從訴訟原理上看,行政訴訟案件與民事訴案件存有本質上的差別。
二者在性質、特點以及運行原理上皆有不同。其中最本質的區別在于,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處于平等地位,而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地位則不具有平等屬性,由此導致民事訴訟檢察監督與行政訴訟檢察監督具有不同的運行原理。其中,民事訴訟案件檢察監督本質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的訴訟身份下,行使民事訴訟活動;而行政訴訟案件首先在控訴雙方的訴訟地位上就無法保障其平等地位。且行政訴訟案件的檢察監督主要是對行政機關這個整體進行檢察和監督,行政機關并不具有反訴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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