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傳部、國家新聞出版署有關負責人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9月8日對騰訊、網易等重點網絡游戲企業和游戲賬號租售平臺、游戲直播平臺進行約談,強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相關部門將加大監督力度,開展專項檢查,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舉措
平臺被約談后部分商家暫停租號交易
記者9日聯系了電商平臺的多位商家,商家均表示,因為政策原因,已暫停租號服務。“目前還不知道何時恢復。”一位店鋪客服說。
某租號平臺則打出公告稱,平臺將加強自檢,針對相關誘導未成年人標題描述貨架進行處理,強化平臺監督工作,“上號器”增加人臉識別功能,嚴禁18歲以下用戶產生交易行為,請平臺各位號主積極配合平臺及時調整貨架信息。
一位出租賬號的玩家告訴記者,目前蘋果系統的某些游戲賬號已無法出租,因為租號進游戲的過程中需要進行人臉識別。
游戲平臺將在用戶登錄時采取人臉識別技術
對于租號一事,騰訊游戲相關負責人表示,騰訊游戲將根據租買賬號會在多個設備使用等特點,強化游戲登錄環節的人臉識別策略,阻止未成年人租買賬號玩游戲的行為。
據介紹,騰訊游戲自2017年起就針對違規從事賬號租賣的第三方平臺展開了持續的維權工作。截至目前,已向超過20家賬號交易平臺和多個電商平臺起訴或發函,要求停止相關服務。
上海社科院綠色數字化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易說,此次約談可以被視為通知落地后的過程監管,監管部門對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象采取及時措施,但相關工作并未到此結束,未來可能還會有人“鉆空子”,比如現在已經有了所謂的“代過人臉”服務,監管應及時發現、及時出手。
問題
“防沉迷”也誤傷成年玩家
讓記者感到意外的是,在這場關于“防沉迷”的對抗中,人臉驗證不僅擋住了未成年玩家,也讓不少成年玩家怨聲載道。
根據騰訊官方說法,人臉識別主要是針對“身份信息為成年人,但游戲內行為特征疑似未成年人的用戶”,但在網絡上,很多成年玩家表示,自己最近在游戲中遇到高頻率的人臉識別,影響了游戲體驗。
“一次彈出時因為網卡了,沒有驗證成功,之后就被系統認為‘疑似未成年’,總是彈出人臉驗證。”“每次上游戲都要驗證,哪怕兩次登錄中間只隔幾分鐘也要驗證。”一些成年玩家抱怨。
一位成年玩家告訴南都記者,自己玩《王者榮耀》時基本不會彈出人臉驗證,但在玩《和平精英》時,幾分鐘就會彈出一次。該玩家在這兩款騰訊游戲中用的是同樣的賬號和實名信息。“雖然能理解現在管控未成年人和代掃臉(行為),但正常玩家也被干擾了。”她說。
那么,人臉驗證的彈出機制到底是怎樣的?南都記者詢問了多位玩家,他們都表示不清楚,網上的各種猜測也未被證實。
#過半學生可解開游戲防沉迷系統#的熱搜引來不少對系統有效性的質疑,但據南都記者調查,人臉驗證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它的初衷。
一位剛滿18歲的玩家告訴南都記者,自己上中學時,也試過用家長的身份證注冊,但時常因為人臉識別而被迫中斷游戲。后來,他索性將實名認證換成了自己,每天只能玩一個半小時。“不管用誰的身份證,都會有限制。后來就不太想玩,退游了。”
專家說法
A
游戲賬號租售違法應嚴厲打擊
專家表示,不管用戶是不是未成年人,凡是向用戶提供租售游戲賬號的行為,都屬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將予以嚴厲打擊。
我國《網絡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絡運營者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而將于10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包括游戲賬號、個人密碼、驗證碼在內的信息都屬于敏感和隱私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專家表示,即便有些電商平臺在頁面聲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網游賬號交易服務,但從法律層面講,這屬于無效免責和無效抗辯。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這些商業行為現象本身就是違法的,因為即便是成年人把賬號賣給成年人,就是一個違法行為。因為這里涉及個人信息的問題,涉及網絡行為的實名認證的問題。你用A的人注冊,用B的方式去登錄,很多的電信詐騙就是通過互聯網上虛假賬號登錄的方式去完成的。所有的游戲平臺包括互聯網平臺,其中涉及賬號的問題,在網民協議中都有明確的規定,絕對不允許用任何方式轉讓租借的。所以這一個行為,既違反了民事法律規定也違反了行政法律規定,甚至有可能如果大批量去出售出賣賬號的話,還可能涉及國家《刑法》涉及的罪名,就是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所以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B
完善身份識別 讓“實人”認證落地
正是因為現有的網絡游戲在實名注冊和登錄的時候,沒有完全落實身份識別,才讓商家利用這個漏洞繞開了防沉迷系統,對個人信息保護,尤其使得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失效。所以,歸根結底,完善身份識別,是游戲防沉迷系統落地執行的關鍵。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網絡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黃道麗表示,企業要擺正態度,實名必須落實到“實人”。否則實名就是流于形式了,比如說要加入人臉識別,或者你要加入這種生物特征,確保人跟名確實是對應的。
朱巍表示,現在登錄的身份驗證的方式是很多的,成本實際也并不高,今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護法》剛剛修改一遍,就特別強調了互聯網平臺,都要安裝青少年保護系統,或者叫家長監護系統,通過技術對技術的方式,來解決未成年人繞開監護系統。這個是平臺應當盡到的主體責任,最核心的一個重要的責任。
即將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第62條,明確要求有關部門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技術,推進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建設。黃道麗表示,那其實就是我們公安部門想要做的,在《網絡安全法》的基礎之上,去建一個國家的身份認證的公共服務建設。這個公共平臺是免費的,企業你可以依托這個平臺去做認證。這個其實對于我們,從源頭上減少個人身份信息濫采和濫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把實名走向“實人”,是完全可以做好的。
據了解,相關部門將于近期上線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舉報平臺,及時受理和處置問題線索,對落實不到位的企業,發現一起嚴處一起,確保防沉迷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評論
防沉迷系統需上“技術+法律”雙保險
防游戲沉迷是系統工程,也是場持久戰,需要面對人性的缺點,更要解決暴利的誘惑。打贏這場未成年人保衛戰的基本配置是,以技術為先導,以法律為后盾。一味地唯技術論或唯法律論,都可能使防沉迷系統成為爛尾工程。
“以技術為先導”是要求游戲企業不斷優化綜合治理技術,最大程度減少未成年人的作弊行為。一方面,我們必須明確“生產者就是治理者”的基本前提。按照基本的法律邏輯——誰污染誰治理,游戲企業應當負有最大的治理責任。盡管不法分子總能找到破解防沉迷系統的辦法,但這不是游戲企業推卸責任的理由。另一方面,必須明確“安全技術沒有盡頭”的思路,防沉迷技術必須隨著破解技術而同步提升。互聯網黑灰產本身就是個攻防不斷升級的過程,攻擊者可能是各色人等,而防守者主要就是企業。為此企業應當不斷研發新技術,不斷消除違法者作惡的空間。簡言之,解鈴還須系鈴人,面對破解技術的升級,游戲企業必須不斷優化技術手段、強化防沉迷系統。
當然,我們不能對游戲企業吹毛求疵,不應苛求游戲企業建立完美的、百分之百有效的防沉迷系統,但如果網絡上有大量的破解辦法,那就說明游戲企業必須升級甚至需要研發新的防沉迷系統。游戲企業作為游戲的開發者和獲益者,理應責無旁貸地成為治理賬號交易黑灰產的第一責任人。
“以法律為后盾”則要求法律剛性化,成為防沉迷系統的基石。長期以來,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淪為象征性立法,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剛性不足。對未成年人保護,我國更多是采用家庭制,主要由父母履行保護責任。然而,隨著網絡社會的到來,父母監管未成年人的能力逐漸被削弱,大部分當代未成年人的電腦技術都遠超父輩。一旦進入網絡空間,孩子很容易脫離父母掌控的范圍,進入魚龍混雜的信息海洋。此時,既需要提升父母的網絡素養,更需要發揮“國家親權”的作用,由國家出面,建章立制,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在未成年人保護上,我國法律還有很多功課要做。在游戲領域,在明確游戲企業的治理責任之后,還需要對不履行治理責任的情形設立罰則;對向未成年人提供賬號的牟利行為,設置行政處罰等等。
企業的眼里不能只有經濟利益,還要有社會責任。防游戲沉迷沒有捷徑可行,只有“技術先行、法律加持”才能夠為未成年人創建一個健康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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